我国十年前就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并且老龄化程度正在加速深化,目前我国每年都大量的新增老龄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就带来了老龄化的问题,其中,由老年人再婚所引起的家庭财产矛盾就相当的突出。我国社会舆论对“黄昏恋”并不反对的,但是如果由“黄昏恋”带来家庭纠纷,反而会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法律服务部门发挥专业优势,帮助当事人合情合理地处理好财产问题,不仅关系到老人再婚的成功几率,也可以避免过世后子女和配偶可能产生的财产纠纷。长期的实践证明,办理遗嘱公证可以减少再婚家庭的日常矛盾,而且也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前阶段,一位老人匆匆来到我处,当值公证员经过询问得知,老人来公证处的目的是想立一份遗嘱,把壹处房屋中属其所有的产权份额在其去世后留给他的女儿。当公证员问其为什么要办理该遗嘱公证时,老人无奈的说:“不瞒你说,我和现在的妻子是再婚的,我们之前都有过一次婚姻,也各自有一个女儿。我名下有一套房产是我和现在的妻子共同所有的,我想把这套房产中属于我的份额留给我女儿,但是我妻子一直不同意,为了避免以后家庭有纠纷,也为了我自己的心愿能达成,所以我想请你们公证处给我做个遗嘱公证,我听说遗嘱公证的效力是最高的。”公证员听后非常了解老人作为人父的心情,赶紧告知老人办理公证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并安排办理时间为其办理了遗嘱公证,整个办证过程并由专业摄像人员进行了摄像录音。老人在公证员代拟的遗嘱上亲笔签名确认后,轻轻地舒了一口气,对公证人员说:“太谢谢你们了,办好这个遗嘱公证后,我可以踏踏实实地睡觉了,我对我女儿有了交代,真是解除了我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