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老太太愁眉紧锁地来到苏城公证处,向公证人员诉说了她的家庭情况与她的忧愁,袁老太太膝下有一儿一女,女儿很是孝顺,对自己照顾得体贴入微,不论工作多忙,一定按时探望袁老太太,相比之下儿子的行为却大相径庭,袁老太太的儿子对母亲不闻不问,即使袁老太太重病也不会上门探望,更别提给付袁老太太赡养费,就算偶尔见上一面,也是为以后继承遗产的问题吵得不可开交,最近一段时间因为房市火爆,儿子更是变本加厉,想卖掉袁老太太的房子,袁老太太对其也是怒其不争、心灰意冷,袁老太太虽然已是八十高龄,但头脑很清楚,考虑到自己百年之后,女儿和儿子会因遗产问题发生争执,所以为防不测想立个公证遗嘱把遗产全部留给女儿。 公证员耐心地听袁老太太说完了她的家事,并告知公证遗嘱的有效条件:一是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头脑清楚;二是立遗嘱人所立遗嘱必须是真实自愿的;三是对所处分的财产有处分权,遗嘱内容及形式合法即可办理,并且公证处对年满七十周岁的老人践行免费办理公证遗嘱的惠民承诺。听到公证员的话,袁老太太放宽了心,并按照公证员的办证要求提供了公证材料并进行了预约。到了预约的时间,袁老太太的女儿陪伴她来公证处办理了遗嘱公证。公证书办好了以后,公证员把遗嘱公证书郑重地交到了袁老太太的手中,并嘱咐她要好好保管公证书,袁老太太在接到公证书的那一刻会心地笑了,愁眉终于舒展开来,心里的大石头也终于落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