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19日),李先生来到苏城公证处询问办理出生的相关公证。当公证员向其确认公证事项内容的时候,他顿时疑惑起来:“办理出生的公证还有不同的事项吗?”
原来,李先生的女儿远在海外上班。她想借着暑假的机会,让儿子去国外与自己相聚,便委托自己的爸爸来办理公证。公证员得知情况后,耐心地解释说:“因公证书使用国的不同,有关出生的常见公证事项大致有两种,一是由公证员通过公证词表述其出生事实及亲生父母信息的‘出生公证’,另一种是由公证机构证明公民的《出生医学证明》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属实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李先生了解这一信息后,在公证员的建议下,向女儿进行了确认。
暑期即将到来,家长和孩子们的出游热情高涨,较长的假期时间也使国外旅游线路受到青睐。但随着出国行程的确定,又带来了新的问题,那就是涉外公证要怎么办理?近期,前去公证处询问的明显增多。公证员提醒,由于每个国家对于不同的签证事由都有不同的要求,公证处只能根据当事人的需要来办理相应的公证。建议广大市民尽早向签证中心或者代办机构询问需要办理的具体公证事项。对于一些相近的公证类型,例如:出生公证、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亲属关系公证,更需要确认清楚,以免公证事项办理错误、重复办理的情况发生。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先至公证处领取相关表格,后前往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再办理公证。办理出生公证除基本材料外,另需提供所需公证书份数和1张的2寸白底证件照,用于公证书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