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暑假,咨询台的小姐姐接到了许多询问出国旅游、留学等事宜公证的电话,多数是相似的问题。为了方便群众,也为了减轻咨询小姐姐的工作压力,现在苏城公证处就几类日常的公证事项进行公证知识小科普。
第一问:涉外公证所有公证处都可以受理吗?
答:涉外公证管辖权一般是在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我市要求有居住证或者公司开具的在职证明),部分特殊证书可在签发地或者颁发地申请办理。
第二问:出国旅游(或者留学)需要办理什么公证?
答:出国旅游(或者留学)根据不同国家的需要,办理的公证事项也不尽相同。例如:部分国家要求办理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公证,对于具体事项不做限定,所以出生公证、出生医学公证或者亲属关系公证都是符合需要的公证事项;但是,美国对于证明亲属关系的公证一般就要求为出生公证。因此,如果要办理涉外公证,我处建议当事人在办理之前先向旅行社或者要求办理公证的机构确认办理的具体公证事项及份数。
第三问:办理涉外公证必须本人到场吗?
答:大多数的涉外公证都可以代理,但是部分与当事人的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不能代理,例如委托。未成年人由父母进行代理,需提供关系证明;成年人需要提供书面委托书,由受托人申办公证时提交。
第四问:公证与认证相同吗?
答:公证与认证是不同的。公证是认证的前提,只有首先办理了公证手续,才可以办理后续的认证,认证是相对于公证而言。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涉外认证,又称“领事认证”、“外交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机关对经过公证的文件证明公证(认证)机关的最后印章或签字的真实性。一般根据国家的要求,会有“单认证”和“双认证”两种方式。单认证是只办理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的外事办公室的认证手续后, 即可在使用国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从而产生在这个国家的法律效力。双认证, 是指在办妥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的外事办公室的认证手续后,再办理公证书的使用国驻华使()馆的认证。并不是所有办理的涉外公证都需要办理认证,一般需要办理认证的国家多数为的欧洲国家、韩国等。
第五问:公证处可以代办认证吗?
答:我处可以代办认证,但时间较长,一般建议通过专业代办机构进行代办,当事人仅需提供我处出具《认证函》和公证书,即可进行代办,具体代办时间以代办机构为准。
第六问:如果公证需要翻译,翻译费包含在公证费中吗?
答:公证费中并不一定包含翻译费,部分公证处内设翻译部门,其翻译费可以作为公证费的一个事项计算在内,一并由公证处开具发票的;还有部分公证处是由外部的翻译社进行翻译的,其翻译费是另需转交翻译社并由翻译社开具发票的。
第七问:如果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公证,必须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吗?
答: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是一个特有的公证事项,针对的就是出生医学证明本身,所以必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类似的公证还有结婚证公证,学历公证等,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公证处。
第八问:公证书可以什么时候拿到?
答:我处在受理公证后,因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对公证书进行翻译,一般五到七个工作日可以出具公证书。非本市的材料应出具机构为外地,核实时间会较长,对于公证书的出具时间会造成一定影响,出具时间为收到核实回复后。

这里对于涉外公证只是一个简单的科普,如果还有不懂的欢迎拨打我处咨询电话65164355,苏城公证处的小姐姐们将真诚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