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先生带着他的母亲和爷爷奶奶来到苏城公证处询问能否办理手机号码继承的公证,公证员表示可以办理此类公证,周先生十分激动地说他们一家是从太仓市过来的,来之前他打电话询问了苏州市所有的公证处能否办理手机号码继承的公证,除了你们公证处可以办理此类公证其他的公证处都无法办理,于是想要过来碰碰运气,没想到你们公证处真的可以办理,真是解决了我们家的燃眉之急。
随后公证员将周先生一家接待进了公证室进行相关的询问,周先生说他们家是比较传统的思想,谁是户主谁就是家里的一家之主,所以他们一家五口人的手机号码全部是用周先生父亲本人的身份证去办理的,现在周先生的父亲因病过世了,他们考虑到手机号码各方面的使用问题所以想要赶紧把手机号分别继承下来,因此周先生去中国移动营业厅去问过这个情况能不能提供了相关的死亡证明、关系证明直接换掉开户者,但是中国移动营业厅那边表示一定要公证处出具相关的继承公证书才能换掉开户者。了解以上情况之后,公证员向周先生表示手机号码继承公证是新型公证,各个公证处还在探索办理模式当中,我处可以帮你们先受理下来,然后经过我处公证员们的讨论最后商定一个办理模式,到时再联系你们过来办理公证,但是要首先与你们说明一个问题我们只对手机号码的使用权进行公证,而不对手机号码中所享有的财产权利进行公证。周先生表示理解。
之后我处开展处务会议对于手机号码继承公证的办理形式进行了讨论,最终主任认为用协议书的方式作为公证事项较为妥帖,协议书是作为多方协商的结果,不易引起争议。
手机号码的继承公证属于新型公证,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而出现的,办理模式各个公证处也在探索之中,我处敢于挑战新型公证的勇气也得到了周先生一家的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