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能否完全继承父母的遗产?我母亲的财产为什么舅舅他们也有继承权?这些问题一直困扰了很多人,下面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该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案例一:大明有一套房子,他的妻子小红过世了,他与小红只有一个儿子小明,小红的父母都先于其去世了,现在大明想要办理继承手续,那么小红的继承人有哪些呢?
 

 

 

 

 

 

 

 

从这种图可以看出,小红的继承人有父母、配偶、子女,因其父母先于其去世,所以最后小红的遗产若无人放弃即由其配偶大明与儿子小明共同继承。

 

 

 

 

案例二:大明有一套房子,他的妻子小红于2019年过世,小红的父亲于2020年过世,小红的母亲于2017年过世,大明与小红只有一个儿子小明,小红的父母共有子女三人,分别是姐姐、小红、弟弟,小红的爷爷奶奶均先于其父亲过世,那么小红的继承人有哪些?

 

 

 

 

 

 

 

 

    小红的遗产应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因其母亲先于其去世,所以小红的遗产由其父亲、配偶、儿子共同继承,又因其父亲晚于其死亡,所以其父亲应继承小红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父亲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即其爷爷奶奶、姐姐、弟弟、小红继承,再因其爷爷奶奶先于其去世、小红先于其父亲去世,所以小红应继承其父亲继承小红的遗产份额由其儿子小明代位继承,最后小红的遗产由其配偶、儿子小明、姐姐、弟弟四人继承。

 

通过这两个案例想必大家对继承有了一个新的认识,遗产最后由谁继承还需要根据个案来看,不能一味地认为遗产一定会涉及到兄弟姐妹、也不能认为兄弟姐妹与该遗产就一定没有关系,具体的情况还是要具体的分析。另外需要提醒大家一旦产权人过世了,请尽早办理继承手续,不要拖到最后涉及的继承人越来越多,情况越来越复杂,办理的难度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