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前王先生来我处寻求帮助,自述家中有套房产目前需要出售,但是因为其中一位产权人于六月底过世了,无法直接过户,现在下家已经找好,急需办理继承手续,公证员接待王先生后仔细询问了情况。王先生向公证员陈述缘由,是自己的父亲于今年六月底过世了,目前家中只有自己、母亲和妹妹三人,爷爷奶奶均早已过世,家庭情况简单没有矛盾,并请求公证员尽快出具公证书,因为出售房产下家已经在等待中了。
公证员与之预约了时间,耐心地罗列了办理公证所需的材料清单,让王先生回去做好准备下次在约定的时间所有继承人都带好材料一起过来办理。公证员就办理时间向王先生解释,继承程序不是简单地出具文书,除了核查继承人材料所必要的时间外,还有因为可能存在遗赠人的情况,需要在其父亲死亡满两个月才可以出具公证书。王先生表示理解,并与家人两天后准备好了材料一起来到我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员向王先生表示,如果后续核查过程没有问题,8月底就可以来我处领取公证书。
大家都没想到的是,公证员在后续核查材料过程中发现王先生的父母并非原配,被继承人先前离过婚并且与前妻有一个女儿江女士,也是法定继承人之一。王先生得知这个情况后懵了,向公证员陈述自己是真的不知道,这么多年真的不知道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后续王先生多方辗转终于找到了这个“姐姐”江女士,并且双方沟通协商后,也终于完成了这个“简单”的继承公证。江女士对我们公证员表示非常感激,不单单是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更因为“这么多年都没有关爱她的这位父亲,哪怕连他去世都不知道的这位父亲,终于有了一个地方承认了她的女儿身份。”江女士的话不禁令人唏嘘。
继承不简单,公证无小事。公证工作不仅仅是依当事人申请出具公证文书,更重要的是公证人为每一份公证文书事实、为每一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负责。
(当事人名姓均隐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