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爷今年已经88岁了,他是一名孤寡老人。今天,王爷爷来到苏城公证处,他告诉公证人员,他有一个心愿,就是办理一份公证遗嘱,可以在他去世之后,将他的财产遗赠给他的好友李某。

    苏城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王爷爷,向其了解他办理公证遗嘱的原委。王爷爷说,自己一辈子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兄弟姐妹们也相继去世,只剩下两个建在的兄弟姐妹都在外地,对其不闻不问、毫不关心,甚至在他需要帮助的时候冷漠至极,他们之间的亲情早就“名存实亡”。王爷爷说,他是低保户,一个人独居,现在年纪又大了,身边却没有一个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唯独李某。公证员了解到,李某曾是王爷爷的邻居,他们二十多年前都居住在苏州的某街巷,王爷爷说,那时候李某看他一个人,就经常帮助他修理家电,还会送给他一些生活用品,对他的生活非常关心。后来,政府协议搬迁,李某与王爷爷的友谊却没有因此隔断,李某依然经常来探望王爷爷,王爷爷经济困难的时候,李某还经常帮助其周转资金。王爷爷说:“李某虽是我的邻居、朋友,但却胜似亲人,我非常感激他,我想在我去世后,把我的房子留给他。”

    苏城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在了解了王爷爷的真实意愿后,向王爷爷详细解释了公证遗嘱的法律意义。王爷爷自己是一名大学生,他告诉公证员,他已经自学了关于遗嘱和继承等相关法律知识,他清楚的知道办理公证遗嘱的法律后果,他如今的心愿就是办理一份公证遗嘱,将其所有的房产在其去世后遗赠给李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及公证遗嘱。

    苏州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与王爷爷预约了遗嘱办理的时间,在再次审查了王爷爷提供的材料及真实意愿后,便在预约时间为王爷爷办理了遗嘱公证。王爷爷拿到公证书后,高兴的说道: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圆了我的一个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