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先生来到公证,据他说其母亲张某在离世前曾说过在中国银行租赁了一个保管箱,但是在家里没有找到钥匙和相关的材料,他跑去银行想要提取保管箱的财物被银行拒绝,银行要求其提供公证书才能开启保管箱。于是,李先生寻求公证处的帮助。
公证处在审查了张某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查明了张某生前没有立任何形式的遗嘱后,确定了张某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并决定先对张某保管箱内的物品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再进行遗产继承公证。
公证处工作人员随着李先生一同前往中国银行,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打开张某的保管箱,并对保管箱中的所有物品一件件拿出来录像并进行记录,制作了财产清单。随后,李先生又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在公证处办理了遗产继承公证。
银行保管箱内遗产是被继承人留有的一项特殊遗产,随着居民财产安全保护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居民选择办理银行的保管箱租赁业务。但是寄存人一旦去世,就需要先去公证处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及遗产继承公证,避免家庭内部成员之间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