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八,也是虎年上班的第二天,当事人姚先生送来一袋橙子和花生。橙子花生采用谐音“橙心橙意 好事发生”的寓意,一来感谢我处的公证法律服务为其解决家庭纠纷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来祝愿我处在新一年的公证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果。
时间退回到2021年,因为父母相继过世,姚先生将其房产放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房产继承手续属于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向我处购买的政府服务,所以姚先生家的房产继承公证材料辗转来到我处。
在此案件来到我处后,公证人员第一时间与姚先生取得联系,并向其询问了家庭情况,经过了解由于姚先生兄弟姐妹人数较多,而且兄弟姐妹之间缺乏信任,所以对于遗产继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其中还有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姚先生有一个身患残疾的姐姐,她既无劳动能力,也缺乏必要的生活来源,对于这位姐姐应继承房产份额的问题,家中兄弟姐妹各执一词。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公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等相关法律条文向姚先生及兄弟姐妹耐心解释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帮助姚先生一家理解法律内容,打破信任壁垒,经过公证员的解释,姚先生一家决定暂缓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优先照顾残疾姐姐,等姐姐百年后再行办理父母的房产继承手续。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苏城公证处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办理公证的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坚持以解决当事人问题为导向,多方面关注当事人的法律需求,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为当事人出谋划策,解决当事人的现实问题。本案虽然没有办理公证,但是公证的本意就在预防纠纷解决矛盾,这次很好的解决了姚先生一家所遇到的问题,也体现了我处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理念,为新一年公证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良好的开端作用。